大赛简介
未来设计师·全国高校数字艺术设计大赛(NCDA)创办于2012年,每年举办一届,已连续举办13届,是一项历史久、规模大、影响力广泛的高水平专业赛事,是高校积极参与的竞赛之一。大赛以立德树人为根本,培养未来设计师为宗旨,秉承产学研融合,助力乡村振兴,传承红色文化、倡导可持续发展,为高校搭建创新实践教学平台。
大赛采用“校赛—省赛—国赛”三级赛制。竞赛设立非命题、公益、创新创业/产教融合、挑战赛道,竞赛内容涵盖AIGC、国潮·非遗设计、乡村设计、可持续及未来设计、视觉传达设计、动画与数字媒体设计(含虚拟IP设计)、交互设计、人居环境规划与设计、工业产品设计、时尚设计、游戏艺术设计、造型艺术、数字声音艺术、文创及IP设计、艺术管理、艺术疗愈等。
竞赛入选《全国普通高校大学生竞赛排行榜》,并获得多家省级教育厅认定,同时也得到了“学习强国”学习平台等权威媒体及联合国相关机构的支持。
NCDA与未来设计师系列的教师竞赛NDTC、国际赛IIDA、作品展NCDE共同构成了“校赛-省赛-国赛-国际赛”四级贯通的创新人才培养体系。
大赛理念:
设计为人民服务,培养未来设计师
参赛对象:
1)普通高校在读研究生、本科生、专科生及专业教师均可参赛,教师可以指导学生参赛,也可以个人作品参加教师组竞赛。
2)以二级学院/系作为参赛单位统一组织报名,不接受个人报名。
大赛章程:
第一条 总则
未来设计师・全国高校数字艺术设计大赛 (NCDA) 创办于 2012 年,已连续举办 13 届,是一项历史久、规模大、影响力广泛的高水平专业赛事,是高校积极参与的重要竞赛之一。大赛以立德树人为根本,培养未来设计师为宗旨,秉承产学研融合,助力乡村振兴,传承红色文化、倡导可持续发展,为高校搭建创新实践教学平台。NCDA 与未来设计师系列的教师竞赛 NDTC、国际赛 IIDA、作品展 NCDE 共同构成了 “校赛 – 省赛 – 国赛 – 国际赛” 四级贯通的创新人才培养体系。
大赛名称
未来设计师・全国高校数字艺术设计大赛,简称:未来设计师大赛或 NCDA 大赛。
大赛宗旨
设计为人民服务,培养未来设计师。搭建高校师生展示自我、相互交流的平台,促进高校教育改革,培养具有较高艺术和人文素养、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创新人才。
参赛对象
高校全日制相关专业在读研究生、本专科学生及教师,产教融合赛道接受社会人士报名参赛。
大赛周期
大赛每年举办一届。
大赛官网
www.ncda.org.cn
第二条 组织机构
竞赛由未来设计师・全国高校数字艺术设计大赛组织委员会(简称大赛组委会)组织执行,组委会由主办单位、承办单位、支持单位、有关高校赛事负责人以及其他相关部门人员组成。组委会下设秘书处、专家委员会、仲裁委员会。
秘书处
秘书处全面主持大赛日常工作,设秘书长 1 名、副秘书长若干名。
秘书处工作职责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:
制定与修订竞赛章程。
制定与修订大赛主题和大赛细则。
组织大赛的实施。
审定和聘任专家,组成专家委员会。
商讨决定大赛重大事项。
管理维护历届大赛相关数据。
接受社会各界的经费资助。
专家委员会
大赛专家委员会由教育界、行业界、政府相关部门的专家组成,参赛学校可推荐专家库候选人。专家委员会由主任委员、副主任委员、委员组成。
专家委员会工作职责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:
审定大赛主题。
审定赛事规则。
评审与点评参赛作品。
保证大赛的学术水平。
仲裁委员会
仲裁委员会由资深学术专家、知识产权专家组成,负责最终仲裁作品争议。仲裁委员会由主任委员、副主任委员、委员组成。
第三条 竞赛设置
赛道内容
竞赛采取多赛道制,设置以下内容:
非命题赛道
不限主题,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,助推可持续发展。
产教融合 / 创新创业赛道
也称命题赛道,接受地方政府、机关、企事业单位的命题,参赛者按照命题要求定向创作作品。
公益赛道
亦为命题赛,根据社会公益需求设置主题,参赛者按照命题要求定向创作作品。
其他赛道
每届大赛可根据实际情况设置其他赛道。
竞赛组别
根据参赛选手的不同分为学生组和教师组,学生组又分为研究生组、本科生组、专科生组。教师既可以以个人身份参加教师组比赛,也可以以指导教师身份指导学生参赛。产教融合赛道可设专业组。
赛制
大赛按照校级赛、省级赛和全国赛三级赛制组织。
校级赛
校级赛是省级赛选拔赛,由各高校自行组织,并择优推选作品参加省级赛。
省级赛
省级赛是全国赛选拔赛,设一、二、三等奖,省级赛一、二等奖晋级全国赛。获奖比例见每届竞赛方案。
全国赛
全国赛是大赛最高级别的总决赛,设一、二、三等奖和优秀奖。获奖比例见每届竞赛方案。
大赛赛程
大赛赛程包括以下阶段:
报名参赛
作品征集
作品评审
公布奖项
颁奖典礼
具体日程见每届大赛方案。
奖项设置
学生组奖项
按照不同竞赛组别,分别在省级赛和全国赛中设一、二、三等奖及优秀奖,奖项比例见每届大赛方案。
教师组奖项
奖项设置办法同学生组。
团体组织奖
授予参赛学校。依据为作品数量、获奖成绩、宣传报道、组织工作规范度等,由大赛组委会评定。
优秀指导教师奖
授予指导学生获得等级奖的指导教师,具体办法见每届大赛方案。
优秀组织教师奖
授予积极组织赛事的教师,原则上从获得团体组织奖的学校中产生,由大赛组委会评定。
第四条 竞赛过程
6. 组织报名
报名参赛遵循以下要求:
以高校为参赛单位组织统一报名。
在大赛官网提交报名信息,统一使用组委会分配的参赛 ID 及密码登录。
同一校(系列)的作品在每一届大赛中只允许参加一个赛项。大赛不退还参赛作品。
作品提交后不能修改作者姓名、顺序、指导老师等相关信息。
7. 评审
评审制度
采取三级评审制度,参赛作品经过多轮评审,决出校级、省级、国家级三级奖项,并进行获奖公示。部分奖项需进行线下实操,作品经最终资格评审。
评审原则
大赛评审原则如下:
(1) 非命题赛道按不同竞赛组别分类评审,命题及公益赛道不分组别统一评审。
(2) 赛事评审由大赛组委会组织,由专家委员会执行。
(3) 匿名评审,作品不得出现学校、作者、指导教师等相关信息。
(4) 评委应回避其所在学校的评审。
(5) 每件(系列)作品不少于 3 人评审,每位评委独立打分。
公示与举报
(1) 大赛结果在官网进行公示,公示期 3 个工作日。
(2) 接到实名举报后,仲裁委员会在期间内接受社会监督核查,发现有侵权、抄袭、作弊、代做、冒名等行为的作品,取消其一切奖项,并禁止其在三年内参加本大赛。
第五条 竞赛管理
赛事平台
参赛选手在大赛官网完成参赛报名、作品上传、确认参赛,组委会在大赛官网上组织评委评分、获奖公示、作品展示等管理。
参赛者信息管理
参赛者及评委应采用实名制,包括但不限于学校名称、姓名、身份证号、联系方式。
组委会按以下规则对参赛信息进行管理:
大赛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保护参赛者的信息安全。
第六条 作品管理
作品形式
接受的作品形式含图片、视频及音频等,包含平面类、服饰类、环艺类、造型类、网页类、H5 类、视频类、动画类、交互类、游戏类等类别。
内容要求
参赛作品内容必须符合以下要求:
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的法律法规。
应尊重民族、性别和宗教信仰等,不得包含歧视性的内容。
应为原创作品,严禁抄袭、剽窃等,不得侵犯第三方的知识产权。凡涉及侵犯知识产权行为的,均由参赛者本人承担一切后果,与大赛无关,且大赛组委会有权取消其参赛资格。
符合赛事的其他相关要求。
作者数量
竞赛规定不同类别作品的作者人数及指导教师人数,具体办法见每届大赛方案。
提交材料
每件单位、系列作品需要提交以下材料:
作品推荐表。
作品文件。
宣传海报。
宣讲视频(非必要,作为附加分)。
第七条 知识产权
所有参赛作品的署名权归作者所有;大赛组委会对参赛作品拥有但不限于复制、发行、展览、信息网络传播、改编、汇编、出版等权利;命题及公益赛道作品的知识产权以各命题方要求为准。
第八条 赛事监督
不断提高大赛质量,完善赛事机制,聘请第三方评估机构进行赛事监督,根据相关监督反馈情况做出改进,不断提高大赛质量。
第九条 经费来源
承办单位自筹,企事业单位赞助。
第十条 其他
本章程由竞赛组委会秘书处负责解释。












